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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地高新技术企业迁入迁移芜湖市补贴政策和申请时间、费用、流程-凯发国际天生赢家

文字: 手机页面二维码 2022/8/19     浏览次数:    
外地高新技术企业迁入迁移芜湖市补贴政策是怎样的?申请时间是怎样的?申请费用价格低多少?申请流程步骤包括哪些?有问题的可以免费咨询小编为你解答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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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地凯发国际天生赢家迁入迁移芜湖市补贴政策

芜湖市

在省奖励的基础上,新认定和重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2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规模以下高新技术企业首次达到规模以上的,规模以上企业首次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在高企认定奖励基础上,再给予 20 万元一次性奖励。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登记入库企业、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企业在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基础上,按市税务部门认定的企业上一年度研发费用的10%给予一次性奖励,最高 20 万元。对列入市"瞪羚"培育企业,按市税务部门认定的企业上一年度研发费用的20%给予一次性奖励,最高 50 万元。

繁昌区

对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材料通过县、市相关部门审核,并上报省厅参加评审的企业,一律补助2.5万元;对评审通过、获批的高新技术企业,在省、市奖励的基础上,再给予2.5万元一次性奖励。每个企业每3个年度可享受一次。

湾沚区

对于申报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成功的企业,当年给予5万元的申报资助,申报不成功(报省为准)的企业,当年给予2.5万元的资助,对给予过资助的申报不成功企业再次申报不成功的,不再给予申报资助。

在省、市、县对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励的基础上,对当年通过第一批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每个企业再奖励5万元,通过第二批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每个企业再奖励2万元。

南陵县

对科技型中小企业、高企培育企业在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基础上,给予上一年度研发费用10%一次性奖励,最高20万元。对首次认定的高企或连续3次通过高企认定的企业,根据认定指标得分情况,省一次性给予20万元奖励。对市相关部门推荐申报高企的企业,给予每家3万元一次性申报补助;对新认定和重新认定的高企在省奖励基础上给予20万元一次性奖励。在省、市对高企认定奖励的基础上,对当年通过认定的高企每个企业给予5万元一次性奖励;对当年备案成功的省高企培育企业给予1万元一次性奖励,对当年入库备案的级科技型中小企业给予0.5万元一次性奖励(每个企业仅享受一次);当年新认定的省级高新技术产品,每件给予0.5万元一次性奖励;对当年代理我县企业认定高企成功数达到5家及以上的中介机构给予奖励,其中:通过重新认定高企的奖励0.5万元/家、通过新认定高企的奖励1万元/家。


芜湖市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时间

今年全省高企认定分两批组织评审,我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工作时间安排如下:

(一)预审材料报送时间:各县市区、开发区科技管理部门分别于5月、8月集中将企业预审材料1份报送至市政务服务中心科技窗口。同时报送各县市区、开发区科技、财政和税务部门联合行文的推荐函及《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推荐汇总表》(盖章)4份(见附件4),推荐函及《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推荐汇总表》的扫描件和电子版发至邮箱。

(二)推荐上报省认定办:市科技局会同市税务局、财政局组织开展申报材料审核,审核通过的予以推荐上报。


芜湖市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注意事项

(一)申报企业须是法人企业,所提供的财务报表不应含下属法人企业的合并报表,其他资料也不含下属法人企业的相关材料。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在申报范围内。

(二)企业申报的知识产权权属人须为申报企业。通过受让、受赠、并购方式获得的知识产权,须提供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其有效期须覆盖高企有效期;且须详述与企业研发活动、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的关联性。在高企有效期内,企业申报所使用的知识产权须保持有效且不发生权属变更。

(三)企业所申报的研究开发项目和高新技术产品(服务)的技术领域须对应到《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中的最后一级目录,并在研究开发项目和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情况表中予以说明。

(四)参与企业研发费用、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专项审计或鉴证的中介机构须严格按照《认定办法》规定的相关财务指标,据实出具专项审计或鉴证报告,对企业的研发费用、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情况及相关编制说明发表明确的意见。中介机构不符合《工作指引》规定条件的,其出具的专项审计或鉴定报告在认定过程中将不予采信。

(五)企业所提供的附件证明材料须对照《认定办法》中高企认定的8项条件,并对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企业在国网的申报信息须与纸质材料一致,系统内上传的所有证明材料须采用pdf格式;认定申请书须通过国网打印,且要保持条形码完整;企业提供的财务会计报告、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及申报材料相关数据应保持一致或符合逻辑关系,否则相关数据将不予采信;专项审计或鉴证报告和近三年财务会计报告须由中介机构加盖骑缝章或每页盖章;企业报送的纸质材料须标注页码,书脊处须注明企业名称、申报年度、所在市县区。

(六)通过认定的企业在公示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进入国网在线打印带水印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签字、盖章后将纸质材料按附件1顺序装订成册(纸质材料和网上材料须一致,一式二份),报送至各县市区、开发区科技管理部门,再由各县市区、开发区科技管理部门统一报送到市政务服务中心科技窗口。


芜湖市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工作要求

(一)今年是《全市高新技术企业三年倍增计划实施方案(2021-2023)》贯彻落实的关键之年,各县市区、开发区科技、财政、税务管理部门务必高度重视,对照实施方案确定的工作任务,深挖潜力,积极组织动员申报,确保完成年度目标。

(二)各县市区、开发区科技、财政、税务管理部门要加大高企相关政策宣传力度,多种形式开展申报辅导,及时指导企业补缺补差。对今年重新认定的高企要逐户了解情况,摸清家底,及时指导,做到应报尽报。

(三)各县市区、开发区科技管理部门要主动加强与财政、税务部门的协调沟通,形成工作联动机制,为辖区内申报企业做好培训、指导服务工作,认真及时审核企业申报材料,形成推荐意见。市科技局将会同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对重点企业进行走访指导。

(四)各申报企业要认真领会《认定办法》和《工作指引》精神,据实提供或填报相关数据信息,按时报送申报材料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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